最近,管理党支部布置党员学习北大教授于丹的演讲稿《为“官”先立人》,并利用组织生活开展了学习讨论交流。党员们认真阅读学习材料,对党员怎样“立人”、如何处事等等,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思考,并联系自己的真实思想和工作生活各抒己见,对党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先进性要求有了更清晰的认识。
首先,党员们对于丹提出“人性是党性的基础”“一个人性好的人,他的党性才能提升,他对整个社会才有天下担当”的观点比较认同。大家认为,社会的道德文明要靠我们每个公民,每个普通党员去倡导、去实践、去维护、去建树;党员要带头做个好人、好公民,进而做个合格的党员,这是我们每个党员的社会责任。
其次,党员们一致认同“尊重他人是现代文明的处事原则”。大家一致认为,在单位里、在家庭中、在社会上,都要学会用平和的心态对待人和事,学会相互尊重、理解、信任、沟通。党员更要严以律己、宽以待人,始终把自己置于大局之下、群体之中,才能求得官兵一致,团队和谐。
第三,党员们还比较赞同“用正确的方法做正确的事”的观点。大家认为,首先是应当选择正确的人生价值目标,对自己有一个准确的定位并作出理智的选择,尤其是在当前各种利益的诱惑下,党员更要做到不迷失方向,不丢失人性、党性,不做有损于党和人民的事;还要加强学习,掌握足够的智慧,用正确的方法做事,提高生命的效率。
通过学习交流大家认为,做个好人、善人、好公民是党员做人的底线,然而仅有底线是不够的,而时刻牢记并切实履行我们入党时的宣誓,则是党员做人的更高原则。党员的行为应当远高于社会的道德底线,不仅要做先进文化的倡导者,更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,做一个高尚的人,一个纯粹的人,一个有道德的人,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,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。